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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生命共同体 在厚植陕西绿色发展底色中彰显检察力量

陕西检察 2023-02-27



雄伟的秦岭高耸巍峨,茂密的森林葱葱茏茏,成为大熊猫、金丝猴最诗意的栖息乐土;奔腾的江河明澈清冽,水边的湿地芦苇荡漾,引来朱鹮起舞、白鹭跃翔;湛蓝的天空白云浮动,清新的空气沁人心脾,勾画出三秦大地壮美画卷最亮丽的生态底色。


高山如父,江河如母。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体视野提出“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论断,强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中国。


以检察力量守护生命共同体,是陕西省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批准逮捕环境资源类案件515件808人,起诉1569件2429人;发现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422件,发出检察建议16849件,起诉公益诉讼案件578件……这一串串数字,体现了2019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的使命担当。2021年底,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加挂“生态环境检察部”牌子,设立专科门诊,更是对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工作的积极探索,全面构建“打击、监督、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今年6月5日

是第51个世界环境日

在这个特殊的节日里

让我们走进山水林田湖草沙

倾听陕西检察官

守护绿水青山的故事

与他们一起建设美丽家园

共建生命共同体


(矿山治理后现场)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丹凤县地处秦岭东段南麓,县域资源丰富,其中石墨矿石储量1亿余吨,居西北之首。


2009年至2018年,陕西秦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建设矿山过程中边建边采、以建代采,没有执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生态环境修复等既定方案,也没有按照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地下开采方式开采,大面积改变了原生的地形地貌形态和植被,山体表面、大量耕地、园地、林地等土地以及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


2021年9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收到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移交的案件线索后,交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办理。该院立即成立“9.25”专案组开展调查。2021年11月4日,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5家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积极履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原有耕地,开展边坡治理,在尾矿库滩面和覆土后的边坡上种植2万余株侧柏。目前,尾矿库闭库工作正有序开展,矿山综合治理已初见成效。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南崇敬(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第五检察部主任 ):“我自小生长在秦岭脚下,我对秦岭的一草一木都怀有无限深情。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积极督促开展秦岭区域矿山治理,为秦岭‘疗伤’修复生态,既是检察履职的必然要求,也是以自己的方式感恩秦岭、热爱秦岭。”


(涝池整改前后对比)




“青青灞上柳,呦呦白鹿鸣。”灞桥作为古长安的东方门户,无数将士在水光潋滟的灞水畔远征千里。现如今,灞桥区优美的景色和种类丰富的植物,也使得这里成了西安的城市“绿肺”,水清岸绿人宜居的“最美城区”。


2021年1月,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发现,某村多个涝池蓄积大量黑臭水体。涝池毗邻国道、乡道和铁路,污水长期渗漏、外溢,不仅污染农村人居环境,而且对公路、铁路路基造成损毁,存在公共安全隐患。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拨付75万元,建成涝池泵站1座,新建1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1108米;完成涝池排水3600立方米,安装栏杆120米,淤泥固化清运1500方,涝池内壁铺敷防水材料420平方,并修复了附近道路两侧的排水设施,彻底解决了水体污染问题。


西安市灞桥区检察院并不满足于就案办案,他们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治理饮用水源地和灌溉水源地3处,清运垃圾6000余方,回填种植土2000余方,栽植樱桃树等农作物100余棵、乔木1000余棵,复绿林地11亩。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丁旖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副主任):“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只有把农村水污染治理好,打通美丽乡村建设的‘堵点’,才能实现青山映绿水、绿水绕人家,让阡陌交错、鸡犬相闻的古朴乡村发展成生态宜居的‘世外桃源’,让一方乡愁有了可寄情的山山水水。” 


(委托专家进行检测)




群山吐翠,万木峥嵘,枝叶婆娑,生意盎然。从昔日的黄沙漫天到今日的风景如画,黄土高原上的“陕西绿”体现着美丽中国绿色发展的深入推进。


陕西省志丹县安条国有生态林场是全省侧柏林连片面积最大的林场,林地面积21400公顷。2018年至2019年,林场内持续发生盗挖柏树根、盗伐林木等48起违法犯罪行为,共毁坏63棵柏树、249棵侧柏原木、226棵其他树种以及0.26公顷林地,严重破坏了森林资源。


2021年,志丹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立案调查,在刑事公诉的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被告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诉讼期间,与被告人达成了“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方案,以认购“碳汇”的方式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各项赔偿费用共计387767.6元,已全部缴纳到位。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还积极开展“一案三查”,向志丹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志丹县林业局等单位及乡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切实保障森林资源安全。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王景山(志丹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检察机关探索以认购‘碳汇’替代性修复生态环境的方式,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护生态平衡,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追求‘生态保护最优解’,为中国增绿降碳提供检察方案。”


(渭河沿线土地整改前后对比)




“土生万物”,土壤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自古以来,中国的田养活了世世代代的中国人民,还将惠及未来子孙。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


2017年11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发现,希某矿产有限公司等5家砂石企业因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自2013年起,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先后非法占用渭河沿岸466.7亩土地,其中耕地370.3亩,用于修建厂房、料台、堆放砂石,致使渭河沿岸土地资源和周边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18年4月,扶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13家行政部门开展联防联治,对相关问题进行彻底整治。经有效治理,5家砂石企业停止了生产活动,拆除清理了设备、堆料等,并平整了违法占地,耕地全部得到复垦。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程兰兰(扶风县人民检察院 一级员额检察官):“看着渭河扶风段重现河水清澈、堤防坚固、土地平整,一片绿意盎然、欣欣向荣的景象,我倍感荣耀。我们是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亲历者、开拓者,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将是每个检察人矢志不渝的情怀与坚持”。 


(瀛湖畔查看垃圾污染现场)




瀛湖地处中国南北过渡地带,北靠秦岭,南依巴山,是安康水电站大坝拦蓄汉江形成的西北最大人工淡水湖,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地。


2019年,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某镇人民政府在瀛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内未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防护措施,违规建设生活垃圾填埋场,占地4.48亩,距瀛湖水域640米,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危害瀛湖水体安全。


2019年4月25日,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向该镇人民政府提出检察建议,该镇政府书面回复已全面整改,检察机关多次现场查看,发现仅对垃圾覆土掩埋,并未进行实质性整改。同年10月31日,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诉讼期间,该镇政府及时停止运营违规的垃圾填埋场,将场内的垃圾予以清运后覆土复绿,生态环境得以有效恢复。如今的垃圾填埋场已然脱胎换骨,穿上了绿衣,检察机关依法撤回了起诉。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宋成虎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第四检察部主任 ):“作为南水北调水源涵养地的检察官,我们要时刻牢记总书记殷殷嘱托,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用责任和使命切实维护南水北调水源地安全、水质安全,为一泓清水永续北上贡献检察力量。”


(“回头看”查看草地治理现场)




府谷县地处陕、晋、蒙接壤地带,是黄土高原与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区。保护天然牧草地,对维护当地生态安全、减少北方沙尘暴、维持生物多样性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2020年3月,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温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时,发现温某在未经行政机关审批的情况下在府谷县黑山村非法开挖砂砾石,并将砾石堆放在附近的天然牧草地内,草地植被破坏严重,土层裸露,破坏面积达21.835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整改,组织召开行政处罚听证会,同时邀请检察机关参会。行政机关依法对温某处以4.5680万元罚款,要求在2个月内种植苜蓿和草木樨,恢复植被。2020年6月,办案检察官对本案“回头看”时,发现消失的牧草都长起来了,满眼绿色,欣欣向荣。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王彦云(府谷县人民检察院 一级员额检察官):“草地是当地水源地的保护屏障,发挥着维护当地生态环境的重要作用。我将用心用情守护好这片土地,相信未来将出现更多‘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好景象。”


(现场查看被破坏的沙地)




“毛乌素”蒙语意为“难生草木”的地方,曾经的毛乌素沙漠,漫天肆虐的风沙吞噬着庄稼和房屋,被风沙撵着跑是生活常态。经过了半个多世纪的治沙造林,毛乌素沙漠已经改变了“沙进人退”的恶劣环境,助推陕西绿色版图向北推进400公里。


2021年11月,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越野爱好者自发驾驶车辆在沙丘内越野冲沙,该地呈沙丘状地貌,沙丘内部植被为柠条、沙柳等,沙丘表面车辙密麻,散落生活垃圾,车辆行驶过程中碾压破坏地表植被,加剧水土流失。定边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后,依法向定边县林业局提出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定边县林业局积极行动,对进入此处的道路进行封堵,协同属地政府修复受损生态,杜绝沙地人为沙化。


办案检察官有话说

米富华(定边县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主任 ):“防治荒漠化是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们要守住前辈治沙成果,按下保护毛乌素沙漠‘绿衣裳’的快进键,为防止沙漠人为沙化、二次沙化贡献检察力量。”


亿万年来

漫长的地质历史和独特的气候条件

赋予了陕西这片土地神奇的魅力

山川、河流、森林、耕地、湖泊、草地、沙海……

这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愿山峦万木永争荣

愿清水碧波再荡漾

愿沃野良田结硕果

愿百姓宜居且宜业

……  


让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

这是我们陕西检察人

共同的美好愿景

勇毅前行的不竭动力!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部

编辑:郑敏娜  校对:胡安辉 王瑾  审核: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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